有很多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每當面對浩如煙海的法條、紛繁復雜的知識點、刁鉆古怪的陷阱,都望而生畏!通過法條、真題把握重要考點,運用重要考點避開重重陷阱,最終把握通關的捷徑,這是每位考生向往的境界。《2011國家司法考試教材一本通:刑事訴訟法》旨在通過條分縷析、刪繁就簡、通過表格比較的方式,將重點法條、命題考點、歷年試題融為一體,讓考生練就金剛不壞之身,全面理解司法考試的重點、難點和命題思路,真正掌握司考路上制勝的法寶!一、打牢基礎。知識扎實化有的考生誤以為司法考試都是一道道選擇判斷式試題,便不顧對本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掌握,將大量的時間放在法條的記憶和題海戰(zhàn)術上。這其實是一種事倍功半的做法。尤其是現在的司法考試題已經不是僅僅滿足于對法條的記憶,而是更加重視對法條的理解和運用,近幾年的刑事訴訟法考題最突出的特點是加強了理論上的難度,甚至出現了純粹理論性的試題。2005年試卷2第21題考查的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關系,2007年試卷2第21題考查的集中審理原則,2008年試卷2第35題、第74題考查的證據學理分類,2009年試卷2第25題考查的直接言詞原則,第70題考查的證明責任,2010年試卷2第70題考查的刑事起訴制度,試卷4第3題考查的運用證據認定事實都是這一命題思路的典型代表。如果考生不打牢扎實的專業(yè)基礎,這類題目將很難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