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延續(xù)了第一版的基本方法。包括堅持實事求是和生產力標準,以及注重黨和政府在變革發(fā)展產業(yè)經濟中的作用和產業(yè)經濟變革發(fā)展過程中的數量關系的敘述。還延續(xù)了與這些基本方法相聯系的具體方法。諸如:以基本經濟制度(或經濟體制)的變革作為歷史分期的第一標準,以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作為第二標準;以歷史方法為主,并輔之以邏輯方法;大量采用具有實證特征的數量分析方法。但在這方面本書第二版并沒有僅僅停留在延續(xù)第一版的方法上,而是繼續(xù)進行了一些新的探索。這里的突出問題是:一方面,新中國成立60年產業(yè)經濟變革和發(fā)展的史實甚為浩瀚;另一方面,作為單卷本的本書規(guī)模雖不算小,但也不可能容納這樣浩瀚的史實。這個矛盾在以下四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第一,典型歷史事件與非典型的歷史事件以及重要歷史事件與次要歷史事件的選擇。顯然,如果企圖把所有非典型的事件和次要事件都寫進來,那不僅是寫單卷本做不到,就是寫多卷本也難以容納。當然,在寫單卷本的情況下,這個矛盾更難處理。所以,唯一可行的方法是選擇那些典型的和重要歷史事件,將那些非典型的和不重要的歷史事件抽象掉。這里要消除一個誤解,似乎只有理論經濟學必須運用抽象法,而經濟史學則不須運用抽象法。實際上,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必須運用抽象法。二者的區(qū)別只是在于抽象的層次不同。一般說來,前者的抽象層次比后者要高得多。但不存在經濟史學不需要運用抽象法的區(qū)別。事情很清楚,即使是多卷本的經濟史,也不可能事無巨細地把所有歷史實都囊括進來。如果真的這樣眉毛胡子一把抓,那就看不清事物真面目和問題的本質了。從一般意義上,抽象法是包括經濟史學在內的任何科學揭示本質所必須采用的方法;否則就不可能達到揭示事物本質的目的。而任何科學的任務又恰恰在于揭露事物的本質。因此,本書在解決這個矛盾時,力圖選擇那些典型的和重要的歷史事件,舍棄了那些非典型的和次要事件第二,三方面歷史過程的選擇。完整地說來,許多重要歷史事件的發(fā)展過程都包括決策過程、實施過程和實施結果i方面。但對一卷本的寫作來說,要對所有重大歷史事件的敘述都包括這三方面也難做到,甚至不可能。這就有一個選擇問題:對哪些重大事件必須做到三方面,哪些只能做到兩方面,哪些甚至只能做到一方面。本書力圖按照有利于揭歷史發(fā)展規(guī)律這個任務做出選擇。第四,敘述方法與分析方法的結合。以史實為出發(fā)點,并以史實敘述歷史過程,是撰寫史學著作的共同方法。但在這里敘述方法是離不分析方法的。這至少有以下幾重含意:一是對歷史事件的敘述,是以歷史分期為前提的。而歷史分期又是以一定理論指導下的分析為前提的。二是就歷史事件的敘述過程本身來說,如果離開了對事物的梳理,勢必雜亂無章,看不清眉目。三是如果要從歷史發(fā)展的過程中總結出一些必要的經驗教訓,那就更離不開分析。所以那種認為在歷史撰寫中的敘述方法可以脫離分析方法的觀點,很難成立。但是,史學著作畢竟不同于理論著作,它是以敘述歷史過程為主的。這里也發(fā)生了敘述方法和分析方法的結合問題。本書力圖按照史學撰寫的任務和一卷本的規(guī)模,以敘述歷史過程為主,并輔之以必要的分析。第四,詳細敘述、分析與簡要敘述、分析的結合。無論是典型和重點歷史事件的選擇,三方面歷史過程的選擇,抑或敘述方法和分析方法的結合,其中都包含有一個詳細展開和簡要提及的問題,以及二者的結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