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共修改了13個罪名,本次年會收集的論文涉及了其中的11個罪名,只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和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沒有論及。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與會專家學者在對其給予高度贊揚評價的同時,也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其進行了深入探討。網絡犯罪是指以計算機網絡為工具或以計算機網絡資產為對象,運用網絡技術和知識實施的犯罪行為。網絡犯罪不是一個具體罪名,而是某一類犯罪的總稱,其基本類型有兩種:針對網絡的犯罪和網絡扶持的犯罪。在目前的網絡犯罪中,有關“人肉搜索”、“虛擬財產”問題廣受國內社會大眾的關注。因此,有關“人肉搜索”和“虛擬財產”的刑法問題自然成為本次年會研討的熱點。學者們還對網絡詐騙犯罪、網絡裸聊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等其他問題展開了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