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報告2009》主要關注WTO成員在貨物進出口貿易中可以使用的一些應急措施。這些措施的法律框架在服務貿易領域發(fā)展還不充分,但本報告也會涉及。本報告涵蓋了保障措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政府在應對經濟困難形勢,或在特定情形下需要調整政策時,有相互替代的各種政策工具可供選擇。而為了更好地理解在這些政策工具之間的權衡取舍,本報告還將討論其他多種WTO成員可以使用的靈活性機制,包括對關稅承諾的重新談判、出口稅以及將關稅提高到談判所達成的最大值——即所謂的關稅約束。應急措施與貿易協(xié)議的完整性和持續(xù)性具有明顯的相關性,但本次報告也注意到,在本領域的研究仍相當有限。其中一個原因是應急政策是一個跨學科的領域,需要法律和經濟兩個領域的專業(yè)知識。本報告試圖填補這一問題上現有文獻的空白。貿易協(xié)議樹立了貿易政策實施的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必須在承諾和靈活性之間保持平衡。靈活性過大可能會破壞承諾的價值,但靈活性過小又會導致規(guī)則的不可持續(xù)。在可信的承諾和靈活性之問的緊張關系經常出現在貿易談判中。例如,“特殊保障機制”問題(發(fā)展中國家被允許為保護農民而不受進口浪潮的沖擊)是2008年4月小型部長級會議討論的重點問題,這次會議力圖在農產品和非農產品的談判模式上達成一致(或者最終的藍本)。很多與貿易協(xié)議相關的靈活性通常被稱為免責條款、應急措施、貿易救濟措施或者安全閥。把這些條款納入貿易協(xié)議的根本原因在于使政府能夠應對一些在發(fā)生前無法預測到的情形。一個能提供這些可能性但又不無端損害現有承諾的貿易協(xié)議,比一個最終導致經常性違約的協(xié)議要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