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學教程》于2005年10月首版首印,由于當時時間倉促及其他原因,該書在體系安排和局部內容方面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之處。此次再版,在延續(xù)原版總體思路的前提下,從形式、內容乃至體系上均作了較大的調整和修改。 第一,體系更加合理。此次再版,將全書分為稅法基礎理論、稅收債務法、稅收程序法三篇。上篇以稅收法律關系為主線,重新構建了稅法學基礎理論體系,以起到統(tǒng)領全書的作用;中篇根據(jù)體系性需要,每個分篇增加了“緒論”部分,并考慮到稅收?債和稅收實體法的密切關系,將稅收債務法的基本原理歸人該篇;下篇將稅收征管法、稅收處罰法和稅收救濟法等程序法都整合到了一起。 第二,內容有所創(chuàng)新。此次修訂,除了增加章節(jié)外,對原有章節(jié)也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與修改,更新了原版因稅收立法的局限所不便融入的內容。在“稅法基礎理論”中,增加了其他學者在稅法研究領域的前沿成果以及作者具體論證過程的一些偶得;在稅收債務法中,根據(jù)2007年《企業(yè)所得稅法》,重寫了這部分內容,同時由于近年來修改了增值稅等流轉稅法以及其他稅種法中的許多條款,相應地對內容進行了大量的改寫;在稅收程序法中,根據(jù)最新的稅收征管立法的相關內容,對“稅收征管法”作了補充修正,對于“稅收處罰法”和“稅收救濟法”等,也均融人了最新的研究成果。第三,行文更加規(guī)范。第二版對注釋體例和寫作格式作了更加嚴格的規(guī)范和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