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學基礎理論與實務》以教案為基礎,結合教學實踐,并參考了眾多行政法學教材建設成果編寫而成。本教材主要有以下特點:一、全書以行政行為理論為主線。在我國,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訴,只有具體行政行為才是可訴的。事實上,在學生已學習過“民事訴訟法與仲裁法律實務”和“刑事訴訟理論與實務”之后,行政訴訟法的教學是可以較為簡略的,所以,本課程的主要任務是向學生介紹行政法學基礎理論與實務。二、全部教學內容分為19講。每講的安排是一次課(2學時,1學時45分鐘),教師講授1學時,課內實踐環(huán)節(jié)1學時,這樣便于教師安排教學。當然,教材中的安排是編寫者的經驗,僅供使用本教材的教師們參考。三、每講的理論講授,先設置了一個回顧上一講內容的課前提問環(huán)節(jié)。這樣做的好處是引導學生回憶上一講學習的主要內容,起到復習強化的作用,同時,為開始本次講課做準備,還可以起到掌握學生平時學習效果的作用。四、每講的理論講授,以一個案例來引發(fā)學生的思考。選用的案例大都是真實的,以引起學生的興趣,我們稱之為情境導入案例。另外,這些案例是精選出來的典型案例,能夠很好地說明所研究的問題。五、《行政法學基礎理論與實務》每講中安排的實務訓練主要用于課堂實訓(踐)。實務訓練的內容安排得比較多,教師可根據情況靈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