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許章潤有感于“舊邦新命”依然是當下中國的主要問題,而就如青年馬克思所言,問題是時代的格言,遂著意于《歷史法學》的刊行,將長期積蓄的心事落實為編事,以法意演繹史義,藉史義揭示法意,而法意與史義者,人生與人心也。《國家理性》(歷史法學第4卷)所錄文字,以國家理性為主旨,既致力于歷史長河中概念流變的爬梳,亦著力于民族國家建構的法理解析,同時并于國家間政治落筆,期于法政、歷史、哲學和國際關系諸端,形成交匯省察,回答“為何要有國家“、“如何才有國家”以及?國家應當為何”這三大根本性問題,進而于引發(fā)漢語學思的積勞積慧中,于省思中國的心智與心性的致恩進程中,提煉中國的國家精神人格,型塑中國的國家哲學,探究可能有與應當有的人間秩序,求裨于中國當下的國家建設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