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釋的溝通之維》內容簡介:法律解釋經歷了從方法論法律解釋學到本體論意義上的法律解釋學再到調和二者沖突的以溝通理性為指導的法律論證理論的發(fā)展過程,其實質是法律從形式合法性到實質合法性再到溝通合法性流變之反映?!缎谭ń忉尩臏贤ㄖS》主張以溝通合法性為基礎重新審視和建構我國的刑法解釋理論體系,為此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創(chuàng)新意義的觀點:建立一種超越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之爭的程序主義的刑法解釋目標觀:建構一種以法官釋法為基礎的居于“一元與多元之間”的刑法解釋體制:以溝通理性為路徑來區(qū)分刑法中擴大解釋與類推解釋的界限以及選擇刑法解釋方法;在溝通理性下罪刑法定原則的人權保障機能和社會秩序維持機能可以調和等。這些觀點對于深化刑法解釋理論的研究以及指導刑法解釋(乃至刑事司法)體制的改革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