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新 1963年生,浙江衢州人。雙碩士。 學習簡歷1985年畢業(yè)于杭州大學(現浙江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省委組織部公派赴美國新澤西州Kean大學學習公共管理,2003年8月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2006年3月獲浙江大學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任職簡歷1988年1月任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0年5月起歷任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法院副院長、1998年1月任義鳥市人民法院院長,2()Oz}年1月起任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08年5月起至今任代院長、院長。在此期間先后被聘為浙江大學碩士實務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浙江工商大學法律碩士兼職教授、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法律系兼職教授。學術成果結合法院、檢察工作實際,致力于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應用性法學研究,先后在《法律適用》、《人民司法》、《人民檢察》、《現代法學》、《人民日報》、《大地》、《人民法院報》、《學習與思考》等國家級及省、市級的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評論、通訊等100余篇。在《審判實務研究》一書中任主編,在《刑法學》一書中任副主編。其中,有11篇論文先后獲國家及省、市級學術研討會、論文評選會分獲一、二、三等獎,有五篇論文被《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司法審判動態(tài)與研究》、《新式刑事庭審訴訟實用手冊》及《檢察文摘》等轉載。榮譽1991年因反貪污賄賂工作出色,被金華市檢察院記個人三等功;1997年評為五好法官:2005年被金華市委、市政府評為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并多次獲得先進工作者及優(yōu)秀黨員等榮譽稱號。在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義烏市人民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先后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法院、法院系統紀檢監(jiān)察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并榮立集體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該院刑事審判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模范集體、全國優(yōu)秀審判庭榮譽稱號。2008年5月任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之后,帶領該院先后榮立集體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并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省高院法院文化建設先進集體、全省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等。業(yè)績 2008年、2009年、2010年連續(xù)三年金華中級法院人均結案數在全省各中級法院中列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