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犯罪名稱。正確確定罪名,對刑事司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吨袊谭ㄗ锩忉專涸伞l(fā)展與司法適用》分六個部分,比較系統地介紹了新中國成立62年來刑法罪名解釋的過去和現在、由來和發(fā)展。主要介紹了1949年以來至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頒布前后在刑事司法工作中適用罪名的情況;重點介紹了1997年刑法修改后,由于仍未實現罪名立法化,最高人民法院決定用司法解釋的形式,實現罪名的規(guī)范和統一,首次制定、公布了《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guī)定》的過程;以及為便于司法機關統一認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于2001年至2011年聯合制定、公布了5個《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同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7年刑法生效施行后,為適應同犯罪作斗爭的需要,先后于1998年至2011年頒布的《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等8個刑法修正案新增、修改的罪名作了補充,使刑法罪名解釋有了進一步發(fā)展的過程。為便于在司法實踐中正確理解和適用,作者根據立法條文和立法精神,對最高法院確定的1997年刑法的罪名和“兩高”歷次《補充規(guī)定》確定的刑法修正案的罪名進行了解讀。從而豐富了《中國刑法罪名解釋:原由、發(fā)展與司法適用》的內容。同時,總結司法經驗,闡明了確定罪名應當遵循的原則,并結合司法實踐,指出了正確認定罪名應當注意的問題。《中國刑法罪名解釋:原由、發(fā)展與司法適用》從刑法罪名解釋的一個側面,反映了新中國成立62年來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并填補了在這一領域研究上的空白。本書對高等法學院校和法學研究機構從事教學、研究的人員有一定研究價值,對政法機關從事司法實務的工作人員有一定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