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一、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聚眾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
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法行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法行為
三、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違法行為、聚眾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違法行為
四、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違法行為、聚眾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違法行為
五、破壞選舉秩序違法行為、聚眾破壞選舉秩序違法行為
六、強行進入大型活動場內違法行為
七、違規(guī)在大型活動場內燃放物品違法行為
八、在大型活動場內展示侮辱性物品違法行為
九、圍攻大型活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
十、向大型活動場內投擲雜物違法行為
十一、其他擾亂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違法行為
十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
十三、投放虛假危險物質違法行為
十四、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違法行為
十五、尋釁滋事違法行為
十六、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違法行為
十七、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違法行為
十八、冒用宗教、氣功名義危害社會違法行為
十九、故意干擾無線電業(yè)務正常進行違法行為、拒不消除對無線電臺(站)的有害干擾違法行為
二十、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違法行為
二十一、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違法行為
二十二、非法改變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違法行為
二十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影響運行違法行為
第二章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二十四、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危險物質違法行為
二十五、危險物質被盜、被搶、丟失不報違法行為
二十六、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違法行為
二十七、盜竊、損毀公共設施違法行為
二十八、移動、損毀邊境、領土、領海標志設施違法行為,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違法行為和非法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違法行為
二十九、盜竊、損壞、擅自移動航空設施違法行為
三十、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違法行為
三十一、在航空器上使用禁用物品違法行為
三十二、盜竊、損毀、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安全標志違法行為
三十三、在鐵路線上放置障礙物違法行為
三十四、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違法行為
三十五、在鐵路沿線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違法行為
三十六、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平交過道違法行為
三十七、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違法行為,違法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違法行為
第三章 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
第四章 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