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目的研究:立法目的和訴訟制度的耦合與差異》行政訴訟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序解決行政爭議的特殊實踐活動,是將行政訴訟法律規(guī)范所蘊含的立法目的付諸實現的過程。如果我們把行政訴訟制度比喻為一部機車的話,行政訴訟目的就是這部機車的方向盤,它決定著行政訴訟制度運行的軌跡。因此,正確理解行政訴訟目的,對于指導行政訴訟立法和司法實踐都具有重要意義。在行政訴訟目的問題上,學界長期以來一直存在“一元論”、“二元論”和“多元論”之爭,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谀康恼軐W關于“一”和“多”的關系之理解,作者提出,我國行政訴訟目的應定位于“保障公民權益”,行政訴訟制度的其他幾項目的要素都是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或者是實現這一目的的附隨效果而已。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作者對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所確立的若干基本訴訟制度與“保障公民權益”這一立法目的的耦合程度進行了深入檢討,并提出了修訂《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款的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