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的30多年來,不僅是我國經濟社會飛速發(fā)展的30多年,也是法治建設取得跨越式進步的30多年,更為我國犯罪學研究形成與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得天獨厚的優(yōu)越條件,使得我國犯罪學研究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足跡逐漸形成與發(fā)展起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就。然而,任何事物的發(fā)展,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都會遇到這樣與那樣的問題,都是波浪式前進的。比如在我國,犯罪學的學科價值尚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在人們的觀念中,犯罪學的學科地位遠不能與刑法學、民法學等規(guī)范法學相提并論,甚至至今還有一些人認為犯罪學屬于刑法學的輔助學科或分支學科。具體反映在實際工作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近年來有的政法院校,將犯罪學由必修課改為選修課,甚至取消了犯罪學課程……顯然,這些觀點與做法都是與我國乃至國際犯罪發(fā)展的實際狀況,背道而馳,是完全不相符合的??梢灶A料,犯罪學在我國的發(fā)展必將像在國外一樣,異彩紛呈。例如在美國,無論國立、州立或私立以及教會大學,幾乎都普遍設置犯罪學課程,招收碩士與博士研究生,學派林立,建立了犯罪學研究機構,成立了犯罪學會等學術團體,特別是美國總統(tǒng)之下,設置了犯罪調查委員會,充分發(fā)揮了犯罪學研究的作用。由此可以預見,犯罪學在中國的發(fā)展,必將大放異彩!這種預言,絕對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有科學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