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主要描寫的是阿倫·希森,這個礦工在一個圣誕之夜拋棄了他的妻子兒女,離家出走,后來當了考文花園樂隊的長笛手。另一主要人物是羅頓·理利,他是個天生的領袖,聽命他人的時候毫不顯得卑躬屈膝,調遣別人的時候也不讓人覺得他狂妄自大;和伯欽一樣,作者常把理利表現為荒誕不經的,甚至連小說敘述者都稱他為“可悲的理利”,因為他十分狂熱地聲稱戰(zhàn)爭從未發(fā)生過,它不過是人們腦子里的一個污穢的噩夢。有一個角色曾揍了理利一頓,因為理利在自己處于他妻子稱為“小耶穌”的情緒中時,曾把這個人譏諷得忍無可忍。引起理利譏諷的是,一個男人竟可能從女人的愛和同情那里獲得拯救。但理利是個強有力的人物,小說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最后,阿倫回顧說:別看理利是個畸形的局外人,但他什么都知道。他頭腦最清楚,他的心靈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理利曾一度護理過生病的阿倫,在阿倫身上抹油脂,在這一場中,作者把他表現為根據一個特定的風格或準則生活的人,這一準則無法為大眾所理解,正是這些準則使他那些最為異想天開、近乎狂放的思想成為切實的東西,由此導致了最后的結局:阿倫很有能力辯駁各種觀點,但他同樣能夠分辨出領袖所特有的超凡魅力。小說的結尾十分典型:阿倫想像著理利的面孔,那是一張“如同拜占庭圣像般的面孔,”阿倫這時想到的不是自己對這個人的愛,而是自己“必須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