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論 1.1 公共圖書館事業(yè)發(fā)展的法律保障訴求 1.2 覆蓋全社會的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的法律保障訴求 1.3 覆蓋全社會的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及其建設主體 1.4 公共圖書館建設主體的法定化 1.5 問題的提出 1.6 關于研究方法的說明2 我國公共圖書館的建設主體及其變革:實踐與相關研究回顧 2.1 與行政體制呼應的公共圖書館建設主體 2.2 各自為政的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及其對普遍均等服務的局限 2.3 圖書館職業(yè)彌補現有服務體系弊端的努力及其局限 2.4 創(chuàng)新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的相關研究及其局限 2.5 結論3 國外公共圖書館的法定建設主體及其對公共圖書館的設置 3.1 公共圖書館法定建設主體及其演變 3.2 公共圖書館建設主體對圖書館的設置及布局 3.3 結論4 從規(guī)模經濟角度看公共圖書館建設主體的選擇 4.1 總分館制的成本效益案例分析 4.2 覆蓋全社會的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成本 4.3 結論5 從全覆蓋和可持續(xù)發(fā)展角度看總分館制及其建設主體的選擇 5.1 曇花一現的全覆蓋:兩起兩落的鄉(xiāng)村圖書館建設教訓 5.2 總分館制度顯現優(yōu)勢 5.3 結論6 從地方政府財政能力和總分館體系規(guī)模看建設主體的選擇 6.1 調查方法和計算依據 6.2 抽樣調研結果 6.3 財政局長訪談調研結果 6.4 主要研究發(fā)現 6.5 結論7 從政府行政體制改革趨勢看公共圖書館建設主體的選擇 7.1 從機構改革到行政體制改革 7.2 減少政府層級:省直管縣 7.3 加強基層政府服務能力:鄉(xiāng)鎮(zhèn)機構與財政改革 7.4 結論8 社會力量參與圖書館建設 8.1 國內社會力量參與圖書館建設的狀況 8.2 我國現行政策法規(guī)對社會力量參與圖書館建設的規(guī)定 8.3 國外社會力量參與圖書館建設及其法律規(guī)范狀況 8.4 結論9 結論與建議 9.1 研究發(fā)現 9.2 對我國公共圖書館設置和體系建設的建議 9.3 對公共圖書館法相關條文的建議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