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核心,也是法文化的主要構成部分。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從根本上說是一種禮法文化,禮和法糾纏錯節(jié)的關系一直是中國古代法律史上最為醒目的一道風景:古代中國,夏、商、周三代禮法一體、禮外無法;春秋戰(zhàn)國和秦代禮壞樂崩、禮法分離;漢至清末禮法結合、以禮率律。因此,對于法律史的研究,理清禮與法的關系,是最為重要和緊迫的課題。而王權,不僅在中國古代政治生活中處于樞紐地位,而且其本身就是法律的來源之一,所謂“前主所是著為律,后主所是疏為令”,在中國古代,君主不僅掌握著最高的司法權,同時還掌握著立法權。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研究中國古代的法律,如果不把君主納入視野,不考慮君主在法律中的作用,顯然是有失妥當的?!抖Y與王權的合法性建構:以唐以前的史料為中心》的研究,從合法性的視角對禮與中國古代王權的關系進行探討,并進而對傳統(tǒng)法律文化中最為核心的禮法關系作一個宏觀的審視。除了緒論和結語之外,本書主體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為基本概念及禮與王權合法性的一般理論。這一部分首先對本書的幾個關鍵詞,如禮、王權、合法性的基本含義作了一個相應的界定和說明,然后從整體上對禮與王權合法性的一般理論作一個總括性的描述,點明了禮在中國王朝政治中的合法性功能。第二章從宗教之禮的層面探討禮與王權的合法性建構。在古代社會,任何統(tǒng)治合法性的存在都需要有一個終極基礎,以作為現實社會所有合法性問題的最終依據。這種終極基礎一般是訴諸上帝、神之類的無須追問和證明的神圣存在。在古代中國,合法性的終極基礎被認為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