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制度是我國三大訴訟法,即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核心和基礎。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民事、行政訴訟,辯護人進行刑事辯護,司法機關查明認定案件事實都需要依靠證據。證據法學理論博大精深,許多法學家編寫的民事訴訟法學著作,都把民事訴訟證據制度作為民事訴訟法學的重要章節(jié)來論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昌盛和科學技術的日益進步,網絡信息技術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普及運用和學術界對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深入開展,民事訴訟證據制度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比如,電子數據在法律上如何定位;證人在民事訴訟中不愿意出庭作證及其作偽證的原因;對證人如何進行保護及其出庭費用應由誰來承擔;當事人舉證、質證的時效;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法官對證據材料行使自由裁量權的限度等問題。因此,順應社會在新時期的發(fā)展變化,對民事訴訟證據制度中出現的熱點理論問題進行理論探討就顯得十分必要!證據法學是一門司法實踐性、應用性、理論性比較強的社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