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適用范圍】
問答 本法所調整的產品具體有哪些含義?
第三條【自查原則】
第四條【適用對象】
第五條【禁止原則】
第六條【國家鼓勵原則】
第七條【政府領導原則】
問答 為保證消費者購買安全合格食品,國家需要做什么具體工作?
第八條【主管部門負責原則】
問答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jiān)督工作是指什么?
第九條【國家工作人員盡責原則】
第十條【社會參與監(jiān)督原則】
第十一條【保障商品流通原則】
第二章 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基本要求】
問答 本法對處理品的質量要求是什么?
第十三條【工業(yè)產品的安全要求】
問答一 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內容各是什么?
問答二 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企業(yè)標準的內容各是什么?
問答三 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的內容各是什么?
第十四條【企業(yè)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問答一 我國食品領域現(xiàn)行的質量認證制度有哪些內容?
問答二 產品上經常標明的“本企業(yè)通過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是什么意思?
第十五條【國家監(jiān)督抽查】
問答一 國家監(jiān)督抽查的產品范圍是什么?
問答二 多長時間內的抽查算作重復抽查?
第十六條【生產者、銷售者配合質監(jiān)義務】
問答 生產者、銷售者接受抽樣樣品的檢驗義務時,有哪些相應的權利?
第十七條【抽查不合格處罰方式】
問答 生產者、銷售者被抽查產品質量不合格時,應如何整改?
第十八條【質檢部門職權】
第十九條【質檢機構資質】
問答 質檢機構的資質要求具體包括什么內容?
第二十條【質檢認證機構中立義務】
問答 除了中立性要求以外,國家對質量認證機構還有什么要求?
第二十一條【質檢認證機構的跟蹤檢查義務】
第二十二條,【消費者申訴權】
問答 質量監(jiān)督部門應如何處理申訴人的質量申訴?
第二十三條【消保社團建議支持權】
第二十四條【質檢部門公告義務】
第二十五條【質檢部門非營利義務】
第三章 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 損害賠償
第五章 罰則
第六章 附則
配套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