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誠,男,1974年生,湖南新田人;貴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國際法、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貴陽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仲裁員,執(zhí)業(yè)律師;長期從事商法、經濟法教學、研究及實務工作,在《法學論壇》、《法學雜志》、《理論月刊》、《首都師范大學學報》、《貴州民族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主持教育部青年基金課題《公司重整中的重整人制度設計研究》并出版同名專著,主編《經濟法》、《商法學》等教材。 劉沂江,女,1974年生,貴州關嶺人,貴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貴陽仲裁委員會第四屆委員會仲裁員,執(zhí)業(yè)律師;長期從事商法、經濟法教學、研究及實務,在《法學雜志》、《湖南社會科學》、《貴州日報》、《貴州社會科學》等發(fā)表論文10余篇;主持省部級以上項目兩項,參編《經濟法》、《商法原理》等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