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未完全依照傳統經 濟法的體系編寫,也不囿于經濟法的體系范圍,而是涉及傳統民商法和經 濟法中 的相關內容??傊?,該體系內容主要是以一個非法律專業(yè)的人士(特別是接 受高職教育的學生)所應具備的與 經濟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為依據而編定,并不是嚴格意義上法學中的經濟 法體系。本教材項目一為經濟法概 論,主要以法學上的經濟法為框架展開,結合基本法學原理,力圖引導讀 者觸類旁通。其余項目主要以現行立 法中的某個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為依據設定章節(jié),體現了現行立法的有效性 和時效。同時教材也盡可能注重體 系性和理論性的架構。項目二至項目四為經濟主體法,包括企業(yè)法、公司 法和破產法。項目五至項目九為市 場規(guī)制法,包括合同法、物權法、競爭法、保護法、知識產權法。項目十 至項目十四為宏觀調控法,包括土地和 房地產法、證券法、銀行法、保險法和稅法。項目十五為社會分配法,包 括勞動法、勞動合同和勞動基準法等內 容。教材體現如下特點:首先,教材講解法律的一般理論,讀者通過該項 目可以了解法律運行的基本原理及我 國的法律制度架構。其次,教材重點圍繞法律關系的主體制度分別探討。最后,教材就有關的一些具體制度 分別進行了詳細的介紹?!督洕ā愤m合經濟大類專業(yè) 學生使用,也可作為從事經濟法相關業(yè)務的人員參考。本書的初稿由周永健、周雷執(zhí)筆,在此基礎上,參編人員相互協作、 相互討論并修改后定稿,其中周永健、周雷主持了對項目一至項目九的修 訂,趙金英、柏喬良、宋雯雯、呂洪果主持了項目十至項目十五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