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立 1966年生,湖南邵陽人。1990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位。1990年起至今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院志編纂辦公室、經濟糾紛調解中心、經濟審判第二庭、省法官協(xié)會、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副秘書長、副庭長等?,F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商審判專業(yè)咨詢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正處級審判員、副庭長,三級高級法官,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兼職教師,自2004年起至今兼任湖南省政府省屬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破產關閉(企業(yè)改組)部副部長。主要研究方向為合同法、破產法和公司法。曾在《法律適用》、《湘潭大學學報》、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年會等國家級刊物和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合著《湖南審判志》、《知識產權損害賠償研究》、《中國民商事審判新問題》,多次參與最高法院重點調研課題和《公司法》等司法解釋的研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