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江,1953年9月出生,1975年畢業(yè)于北京師范學院體育系,1983年至1985年在日本任教。1987年至1990年留學于日本體育大學。1998年評為北京市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2003年考入福建師范大學,2006年6月獲得教育學博士學位,同年被北京奧組委聘為北京奧運培訓顧問。 主持編寫教材10余部,譯著20多部,專著4部。曾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國家及省部級課題6項,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為體育教學訓練理論與方法和高等體育教育管理。曾任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院長等職,現(xiàn)任首都體育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兼任北京市體育局副局長、中國摔跤協(xié)會副主席、中國鐵人三項協(xié)會副主席、全國普通高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高等院校體育教學訓練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棒球協(xié)會主席、北京市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副主席、北京市高等學校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體育學科評審組副組長。 1961年3月出生,1988年畢業(yè)于西安體育學院,獲教育學碩士?,F(xiàn)為首都體育學院院骨干講員、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田徑教研室黨支部書記兼副主任。擔任中國田徑協(xié)會場地器材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田徑理論研究會委員。畢業(yè)后一直從事田徑運動的教學與訓練,所帶運動員多次獲得全國比賽的前八名。多年來一直在運動員的訓練領域進行有系統(tǒng)的研究。在運動訓練方法與理論、運動技術分析、教學理論與方法等方面進行了多年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