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教育的終極意義在于學生因此能有機會獲得一種文學的生活,一種詩性智慧?!睍念}記耐人尋味。眾所周知,學生求學的相當程度是以書為精神的導師,生活的伙伴,從書中吮吸知識,吮吸智慧,吮吸精神養(yǎng)料,以滋養(yǎng)自己的成長。但須知,“書富如人海,百貨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盡取,但得所欲者爾。”蘇軾告知我們,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窮盡書籍,要選取自己最需要的來讀。學生所學課程甚多,但語文課程中的文學作品應該是他們的“所欲”。審美教育有助于促進人的知、情、意全面發(fā)展。文學作品的鑒賞是重要的審美活動。語文具有重要的審美教育功能,應關注學生情感的發(fā)展,讓學生受到美的熏陶,培養(yǎng)自覺的審美意識和高尚的審美情趣。審美,簡言之,就是情感的評價。人的感覺、感情、聯想、想象、理解等等都是人的情感因素,人以自己的情感評價周圍的生活,評價作品中的人和事、景和物,就會產生各種情感體驗,如悲與喜、美與丑、崇高與卑鄙等體驗,這就是審美所獲得的體驗。文學教學對學生審美體驗的激發(fā)與培育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