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及房產糾紛實務》分上篇和下篇。上篇為物權篇,下篇為房產篇。按說房產權本身屬于物權的一種,但正因為房產權是物權中最重要的一種,那么,在寫這《物權及房產糾紛實務》時,把其與物權并列,正是突出其重要性。在物權篇中引用的案例,也盡可能引用房產糾紛的案例,以保證全書的協(xié)調性。上篇物權篇以物權法規(guī)范體例分為總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五部分,每一部分的內容以《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中列明的案由內容為限,在每~部分的所有案由前加上概述,使讀者對該部分內容的概貌有一個總的了解,便于理解后面的分案由。下篇房產篇以房產從產生、使用到滅失這一自然發(fā)展規(guī)律為次序,分為房產開發(fā)、房產轉讓、房產使用、房產滅失四部分。同樣地,每一部分的內容以《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中列明的案由內容為限,在第一、第二部分的所有案由前加上概述,使讀者對該部分內容的概貌有一個總的了解,便于理解后面的分案由。第三、第四部分內容相對單一,沒有加概述。《物權及房產糾紛實務》共67篇文章,即67個案由,包括三級案由和四級案由。其中有的是同一類的案由,在法律適用上沒有實質的差別,就歸并到一類案由中,但也注明并體現(xiàn)出來,如質權糾紛中票據(jù)質權、股權質權、應收賬款質權都屬于權利質權,其法律適用基本相同,因此歸并到權利質權糾紛案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