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職工權益導讀
1.什么是民事訴訟?什么是民事訴訟法?
2.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享有哪些權利?
3.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糾紛案件案由有哪些?
4.什么是起訴?起訴要具備什么條件?
5.發(fā)生糾紛后當事人應該選擇哪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6.有哪些官司必須要到指定的法院起訴?
7.什么是共同訴訟?法律對共同訴訟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是怎樣規(guī)定的?
8.什么是訴訟時效?如何計算訴訟時效?
9.當事人起訴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應該如何補救?
10.如果發(fā)生民事糾紛,如何選擇訴訟的時機?
11.民事訴訟的證據分為哪幾種?訴訟前如何準備收集證據?
12.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誰來承擔?哪些民事案件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13.舉證的期限是多久?
14.具備什么條件才能夠做證人?
15.提請損害賠償訴訟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證據?
16.提請合同糾紛訴訟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證據?
17.什么是訴訟代理人?
18.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委托哪些人作為訴訟代理入?
19.委托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有哪些好處?代理協(xié)議應該怎么簽?
20.到法院起訴是否必須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怎么寫?
21.人民法院應在收到起訴狀后多長時間決定立案?都要經過哪些程序?
22.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還能再起訴嗎?
23.怎樣辦理起訴手續(xù)?
24.如何交納訴訟費用?
25.哪些情況下,可以對訴訟費用實行緩交和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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