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培根,英國杰出的哲學家和科學家,近代自然科學的先驅和奠基者。他最早表達了近代科學觀,闡述了科學的目的、性質與發(fā)展科學的正確途徑,首次總結出科學實驗的經驗方法――歸納法,對近代科學發(fā)展起到了指導作用。培根還是除舊立新的思想革新者,他對經院哲學的科學觀和傳統(tǒng)邏輯思維方式的批判為自然科學的發(fā)展掃清了道路。培根被馬克思稱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培根出生在倫敦一個官僚家庭,12歲人劍橋大學三一學院,1579年人格雷律師學院攻讀法學,1582年獲得律師資格。培根在英王伊麗莎白時代屢屢受挫,直到1602年詹姆士一世即位才開始平步青云。他1604年被任命為皇家法律顧問,1613年成為首席檢察官,1617年人內閣成為掌璽大臣,1618年當上大法官。至此,培根的仕途生涯達到了頂峰。1621年,身為大法官的培根被控受賄,認罪下野,從此閉門著書。1626年,培根在一次冷凍防腐的科學實驗中受寒導致支氣管炎復發(fā),于同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