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文集:人生不過如此》是一種私人的供狀,供認作者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經驗。作者不想發(fā)表客觀意見,也不想創(chuàng)立不朽真理。作者實在瞧不起自許的客觀哲學;作者只想表現作者個人的觀點。作者本想題這書的名字為“抒情哲學”,用抒情一詞說明這里面所講的是一些私人的觀念。但是這個書名似乎太美,作者不敢用,作者恐怕目標定得太高,即難于滿足讀者的期望,況且作者的主旨是實事求是的散文,所以用現在的書名較易維持水準,且較自然。讓作者和草木為友,和土壤相親,作者便已覺得心意滿足。作者的靈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動,覺得很快樂。當一個人悠閑陶醉于土地上時,他的心靈似乎那么輕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實上,他那六尺之軀,何嘗離開土壤一寸一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