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二十年:在習仲勛身邊工作的日子里》主要記述的是我在習仲勛同志身邊工作20年間所發(fā)生的事。大家都知道,1962年,習仲勛同志因為小說《劉志丹》事件蒙冤。這件事,有關書刊和文章已有披露。這是一件塵封已久、令我痛心疾首的事。我本來不想再提,但這又是習仲勛同志一生中一件大事,我也因此受到審查,此骨鯁喉,不吐不快,我便把此事做了《難忘的二十年:在習仲勛身邊工作的日子里》的開篇。1978年4月至1980年底,習仲勛同志主政南粵,帶領廣東省委“一班人”在改革開放中先走一步,為黨和人民立了新功。那3年我正好又回到他身邊工作,是這一段歷史的目擊者和見證人。這便成了《難忘的二十年:在習仲勛身邊工作的日子里》較為翔實的一段記述。作為秘書,我有幸可以近距離、長時期接觸日常生活中的這位偉人。在改變了中國歷史的進程中,這位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的風云人物,在日常生活中有和普通人一樣的嬉笑怒罵。他熱愛家庭,喜歡交友,重情義,肯幫人,一身俠骨,滿腔柔情。在20年的相處中,我深深感受到,他既是一個原則性很強又是一個人情味很濃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我便努力把這種感受傳達給所有的讀者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