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81畢業(yè)于湖北財經學院,1984年于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8年晉升為副教授,1992年晉升為教授;曾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系副主任)、中國民大學法學院院長?,F(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利明教授為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等。先后獲得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法學類一等獎(三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法學教材一等獎、第六屆國家圖書獎、第九屆中國圖書獎、第十四屆國家圖書獎、第四屆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獎、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第四屆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師獎”等十余個國家級、省部級重要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