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月7日出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于3月1日全面實施。本輯對《方案》進行了細致、深入的解讀。201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第五批共六個指導性案例,其中指導案例21號《內蒙古秋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訴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旨在明確人民防空法與保障性住房相關優(yōu)惠規(guī)定的法律適用關系;指導案例22號《魏永高、陳守志訴來安縣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批復案》,旨在明確內部行政行為外部化后的可訴性問題。為便于廣大讀者準確理解與參照適用上述指導性案例,《最新法律文件解讀叢書:行政與執(zhí)行法律文件解讀(2014.2總第110輯)》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相關人員撰寫的參考與參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