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
二、研究思路與內容結構
三、研究特色與主要創(chuàng)新
第一章 風險社會對傳統(tǒng)法律責任體系的挑戰(zhàn)及其內部修正
第一節(jié) “風險社會”、“風險”與“法律責任”
一、“風險社會”的含義探析
二、“風險”含義探析與反思
三、“法律責任”的含義
第二節(jié) 風險社會對傳統(tǒng)法律責任體系的挑戰(zhàn)
一、理性主義和個人主義的責任本質觀面臨挑戰(zhàn)
二、法律責任的風險控制功能及其在風險社會中的凸顯
第三節(jié) 風險社會中傳統(tǒng)法律責任體系的內部修正
一、安全刑法的產生及其刑事責任的拓展
二、民法上的危險責任法制之發(fā)達
三、風險社會中的公共行政與行政責任的發(fā)展
四、世界風險社會中的國際責任及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新挑戰(zhàn)
第二章 風險社會中經濟法的產生及其責任研究的語言學轉向
第一節(jié) 風險社會中經濟法的產生及其責任拓展
一、風險社會中經濟法的產生
二、風險社會中經濟法領域的責任形態(tài)拓展
第二節(jié) 經濟法領域的法律責任研究述評
一、經濟法興起時期的責任研究及其發(fā)展
二、以往有關經濟法的責任研究困境
三、以上研究的基本思路及其局限性
第三節(jié) 經濟法領域法律責任研究的語言學轉向
一、轉向的哲學淵源是語言哲學的興起
二、轉向的法理學背景是新舊分析法學的流變
三、經濟法的責任研究轉向有其自身的特殊原因
四、“經濟法責任”含義的特定語境分析
五、本書對“經濟法責任”含義的把握
第三章 語境論中的經濟法責任獨立性辨析
第一節(jié) 民法現代化語境與經濟法語境沖突下的懲罰性賠償之爭
一、民法現代化語境:風險社會挑戰(zhàn)與傳統(tǒng)法律責任體系的變革
二、經濟法語境:風險社會挑戰(zhàn)與經濟法的責任制度創(chuàng)新
三、民法學界與經濟法學界關于懲罰性賠償的責任性質之爭
四、懲罰性賠償責任性質之爭源于兩種不同的語境沖突
第二節(jié) 不同行政法語境中的經濟法責任之爭
一、經濟行政法論中的經濟行政責任
二、行政法學中行政責任范疇的未定
三、“管理論”行政法與經濟行政責任論
四、“控權論”行政法與獨立的經濟法責任
第三節(jié) 統(tǒng)一經濟法語境的缺失與經濟法責任之爭
一、關于經濟法責任的內部爭議
二、統(tǒng)一經濟法語境的缺失
第四節(jié) 風險社會中法律責任變革的不同路徑
與經濟法責任之獨立
一、獨立性之爭源于變革的不同路徑選擇
二、獨立之經濟法責任論具有一定前瞻性
三、建構獨立之經濟法責任的重點與難點
第四章 市場主體責任社會性與身份性的風險根源
第一節(jié) 風險的外部性與市場主體責任的社會性
一、市場主體責任社會性的研究述評
二、市場主體責任社會性的語境分析
三、市場主體責任社會性的外部性理論解析
第二節(jié) 風險地位的不平等性與市場主體責任的身份性
一、對經濟法責任作為角色責任的研究述評
二、從兩次運動看市場主體責任身份性的緣起
三、風險社會中的強弱市場主體及其身份調整
第三節(jié) 市場主體責任的個案分析:金融危機責任費
一、金融危機責任費的提出背景與社會反應
二、金融危機責任費正當性的經濟法解釋
三、對完善我國金融法制建設的若干啟示
第五章 雙重風險地位與政府責任兩難及其克服
第一節(jié) 從宏觀調控看政府責任的兩難
一、政府與政府責任的一般理論
二、宏觀調控的經濟學與法學含義
三、宏觀調控中的政府責任兩難
第二節(jié) 從宏觀調控看政府責任兩難的風險根源
一、風險社會中政府的雙重風險地位
二、雙重風險地位與宏觀調控的兩難
三、雙重風險地位導致政府責任兩難
第三節(jié) 克服兩難的進路評析與宏觀調控的軟法規(guī)制
一、商業(yè)判斷規(guī)則進路評析
二、成本收益分析進路評析
三、法多元主義的軟法進路
四、宏觀調控的軟法規(guī)制
第四節(jié) 軟法規(guī)制宏觀調控的個案分析:中央銀行問責制
一、中央銀行問責制的緣起:獨立性與硬法責任之難
二、中央銀行問責制的含義與軟法性及危機前的實踐
三、次貸危機后美國中央銀行問責制的變革及其啟示
第六章 風險社會中的訴訟機制變革與經濟法責任的實現
第一節(jié) 風險社會中的訴訟機制變革
一、傳統(tǒng)訴訟模式的形成及主要特點
二、風險社會對傳統(tǒng)訴訟模式的挑戰(zhàn)
三、訴訟機制對風險社會挑戰(zhàn)的回應
第二節(jié) 經濟法責任實現的訴訟機制選擇與創(chuàng)新
一、經濟法責任實現的訴訟模式之爭
二、從訴訟機制變革看經濟法的選擇
三、實現經濟法責任的訴訟機制創(chuàng)新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