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俊,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副局長,兼任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在讀法學博士研究生,具有法學碩士(民商法專業(yè))、中葡翻譯學士及法學士學位。曾任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實務和法律術語進修課程主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官培訓課程導師、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文員培訓課程導師、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成員,教授的課程包括法學緒論、民法總論、商法及國際私法。
劉耀強,澳門出生,現(xiàn)職實習律師。澳門大學在讀法學博士研究生。1997年獲澳門大學中葡翻譯學士學位,2001年獲澳門大學法學士學位,2005年獲澳門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曾任職于澳門治安警察局、行政暨公職局(現(xiàn)名為行政公職局)、司法警察局、法律改革辦公室(現(xiàn)名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及澳門大學法學院兼職講師,教授的課程為刑法及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