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權的歷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使得林國榮的《歷史上的人權》成為一部非常難能可貴的著作。作者是從人權的形成過程而不是從人權概念的出現(xiàn)和變化來講述人權歷史的,“人權故事”與“人權理論”各司其職,從英國第一部《權利法案》的誕生到法國大革命后《人權宣言》的宣示,再到德國的解放與人權斗爭,對17—19世紀的人權斗爭歷史進行了個性化講述,對人權理論的產生與發(fā)展進行了梳理,并在學理上予以思考與辨析。作者認為,要警惕將人權理論納入實證科學的一般性范疇和哲學概念的普遍真理中,理論無法統(tǒng)攝豐富的歷史細節(jié),而這些細節(jié)與類比正表明,歷史上的人權理論闡釋史就是人類的自我意識覺醒的歷史、有關人類個性的斗爭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