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真理的話語理論的基礎”的標題下論述了達米特、布蘭頓和哈貝馬斯的真理論。這三位哲學家在真理論上客觀存在的關聯是重要的,這種關聯也許正是他們各自的真理論的獨特性的一種最好的體現。達米特、布蘭頓和哈貝馬斯的真理論代表了后期維特根斯坦哲學之后的真理論的一種特殊狀況。在放棄了分析哲學傳統的真理論之后,他們都希望通過規(guī)范語用學為真理概念建立話語的解釋,而這種聯系或努力卻是后期維特根斯坦和大部分的20世紀的實用主義者拒絕去做的。布蘭頓和哈貝馬斯希望進一步推進由達米特所發(fā)起的認知轉向,通過把有效性條件與由論辯所表明的證明的主體間性條件相結合來做到這一點。他們這樣做的目的也是把言語行為中的以言行事的成分,當作是提出能夠在話語推論中兌現的有效性要求的語言表達式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