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文學藝術傳記人文學家、社會學家黔法探源

黔法探源

黔法探源

定 價:¥18.00

作 者: 吳大華 潘志成
出版社: 貴州人民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貴州建省 六百年 民族法

ISBN: 9787221108173 出版時間: 2013-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開 頁數: 240 字數:  

內容簡介

  本書是《悅讀貴州叢書》之建省六百年專輯中的一本?!稅傋x貴州叢書》是一套開放性的口袋書,旨在通過通俗的寫法更為大眾地推介貴州。本書將貴州法律發(fā)展的歷史脈絡通過講故事、講案例的方式娓娓道來。

作者簡介

  吳大華,男,侗族,1963年生,貴州省社會科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經濟學博士后;二級教授;華南理工大學刑法學博士生導師,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云南大學法學院民族法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學、民族法學(法律人類學)、犯罪學、馬克思主義法學、循環(huán)經濟;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專家組成員、中國民族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民族學會法律人類學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貴陽仲裁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首席法律咨詢委員等。 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貴州省省管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全國首屆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教育部第四屆“高校優(yōu)秀青年教師獎”;2004年“十大教育英才”,貴州省十大優(yōu)秀中青年科技人才;2005年被評為貴州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帶頭人;2007年被評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8年入選“中國杰出人文社會科學家”。 先后出版《民族與法律》、《民族法學通論》、《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個人專著9部、合著《犯罪與社會》等35部;主編23部;發(fā)表法學論(譯)文300余篇;主持“西部大開發(fā)的法律制度建設研究”、“中國共產黨民族法治思想研究”等國家級科研課題3項,“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中國少數民族犯罪問題及對策研究”、“循環(huán)經濟法治之構建”等省部級科研課題 9項。被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山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云南大學、西北民族大學、貴州大學、廣西民族大學、山東大學、昆明理工大學、天津大學等20所院校聘為兼職(客座)教授(研究員)。潘志成:男,1981年生,漢族,江蘇鹽城人,貴州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兼任貴州民族大學民族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貴州省社會科學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法律史學、民族法學。主要社會兼職: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法律人類學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出版有《西南民族傳統法文化的歷史與現狀考察》、《清代貴州苗疆的法律控制與地域秩序》等著作2部,合著或副主編7部,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5項。王飛:男, 1973年生,漢族,重慶涪陵人,貴州省社會科學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法學博士,兼任貴州省社會科學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貴州師范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學、民族法學、地方法制,主要社會兼職: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法律人類學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持國家愛社科基金課題1項,發(fā)表有《論少數民族習慣法的自主發(fā)展與人權保障》、《關于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權益保障的思考》等學術論文20余篇。

圖書目錄

 培養(yǎng)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
——《悅讀貴州》叢書序·諶貽琴/6 貴州早期先民的法/9
禁忌與習俗/10
兄妹成婚、破姓開親與血緣外婚/12
夜郎國與《夜郎君法規(guī)》/19
貴州先民的古國/20
夜郎王武益納/21
《夜郎君法規(guī)》/22
夜郎王執(zhí)法/29
苗族的習慣法/33
千里苗疆,九千鼓社/34
鼓社祭/38
議榔和埋巖/40
侗族的習慣法/47
款/48
開款立約/51
講款/55 布依族的習慣法/59
亭目/60
宗族制、議榔制、寨老制/62
議各習/64
瑤族的習慣法/71
油鍋組織/72
石牌組織/75
石牌律/77
習慣法對犯罪的懲罰/83
自家的孩子自家管教/84
游村喊寨/86
掃寨、罰酒肉和進駐坐吃/88
罰3個100與罰3個120/91
開除出籍/93
最嚴厲的懲罰/95
習慣法對糾紛的調解/99
行頭講事/100
不拿工資的法官/101
既是法官又是律師的理老/102
唱歌來調解糾紛/105
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親/109
傳奇女款首吳培堯巧解墳山案/110
神明裁判/115
野雞和野豬撈油鍋的故事/116
撈湯和鐵鏈斷案/116
賭咒發(fā)誓/124
砍雞頭/126
獨具特色的習慣法/129
還娘頭和回頭錢/130
不落夫家/132
最早的計劃生育法規(guī)/136
草環(huán)先占/140
長子田和養(yǎng)老田/142
姑娘田/143
保護神樹和風水林/145
治盜防匪/148
禁毒禁嫖/152
明代法律在貴州的施行/155
明代在貴州的土司統治/156
因俗而治/158
清代對貴州苗疆的法律控制/161
雍正朝開辟貴州苗疆/162
嚴懲苗民反抗/164
“伏草捉人”律/168
俱照苗例完結/172
嚴禁“漢奸”/178
講讀律令推行官法/182
清代貴州少數民族習慣法/185
移風易俗:地方官員的改革/186
“漢民變苗”與“苗民變漢”/188
婚姻習慣法的改革/190
不許控官與送官治罪/193
清水江文書中的法/197
從刻木記事到契約之鄉(xiāng)/198
官有政法,人從私契/202
民間執(zhí)業(yè),全以契券為憑/205
不可缺少的中人和不菲的花費/207
一賣一了,父賣子休/211
先問親鄰/215
古老的調解協議/217
奇特的盟神文書/220
清末貴州的法政人/223
留學日本的貴州法政人/224
夏同龢:清末狀元留學第一人/227
貴州法政學堂、張鴻藻與張百麟/232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