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爾溫·多伊奇(Erwin Deutsch),就讀于德國海德堡大學并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從事比較法學研究,1953年獲得博士學位。1963年任哥廷根大學教授,為哥廷根大學醫(yī)療法研究所創(chuàng)始人。1970-1994年間兼任Celle州高等法院法官。1989年獲得韓國釜山國立大學法學名譽博士學位,1994年獲得德國科隆大學醫(yī)學院醫(yī)學名譽博士學位,1998年被授予漢諾威醫(yī)學院名譽博士學位,2004年被授予哈勒大學法學院名譽博士學位,同年獲得土耳其伊茲密爾大學法學名譽博士學位。曾任中國南京大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新西蘭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南非蘭德大學客座教授。2016年3月11日離世。漢斯-于爾根·阿倫斯(Hans-Juergen Ahrens),1974年畢業(yè)于德國哥廷根大學,獲得博士學位。1983年任奧斯納布呂克大學教授,1995年任Celle州高等法院法官。2004年任中國南京大學客座教授。2007年1月1日至今兼任下薩克森州國家司法考試委員會副主席。主要從事侵權法、訴訟法與卡特爾法領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