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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民生領域疑難復雜瀆職犯罪偵破與認定勝算通道

經濟民生領域疑難復雜瀆職犯罪偵破與認定勝算通道

定 價:¥50.00

作 者: 陳波 著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叢編項: 瀆職犯罪偵查實戰(zhàn)系列叢書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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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0216879 出版時間: 2016-07-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 299 字數:  

內容簡介

  《經濟民生領域疑難復雜瀆職犯罪偵破與認定勝算通道》體列及寫作思路延續(xù)了作者一慣的風格。對于經濟民生領域疑難復雜瀆職犯罪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剖析,從理論到經典案例,對于廣大反瀆職干警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陳波,1965年1月生,湖南益陽人,畢業(yè)于武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自1989年起,先后在檢察長辦公室、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反貪總局偵查指揮中心工作,分別任副處級助理檢察員、正處級檢察員、院領導秘書、副主任。先后掛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興安縣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分管黨委工作中的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掛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分管反貪污賄賂工作、反瀆職侵權工作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著有《國際反貪污賄賂的理論與實踐》、《刑事錯案探究與判解》(合著)、《中國反腐敗二十年》、《反貪偵查實戰(zhàn)要領》(一、二版)、《反瀆職侵權偵查實戰(zhàn)要領》、《重大復雜職務犯罪案件偵破與認定實戰(zhàn)要領》、《反貪偵查破案證據標準的把握與運用》、《反貪偵查突破口的選擇與運用》、《反貪瑕疵案件實戰(zhàn)分析與破解》、《職務犯罪信息化偵查實戰(zhàn)操作》、《反貪偵查瓶頸問題實戰(zhàn)破解》、《反貪精細化初查實戰(zhàn)運作》、《安全生產領域瀆職犯罪偵破與認定》。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百余篇。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特點規(guī)律、發(fā)展趨勢探析與應對
第一節(jié) 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特點規(guī)律、發(fā)展趨勢研判
一、對瀆職犯罪適格主體范圍不斷拓展現象的深度研究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體范圍拓展呈現出與時俱進性
(二)國家尤其政府(委托型)監(jiān)管權力所及即是反瀆調查所指
(三)瀆職犯罪作案手法變化趨勢倒逼偵查大邏輯和大格局做出重大調整
(四)案件本身的復雜性令反瀆偵查破案不能簡單化
二、對瀆職類犯罪與貪污賄賂類犯罪及普通刑事犯罪相互交織趨勢的應對與處理
(一)對貪污賄賂類犯罪與瀆職侵權類犯罪交織、共存情形的把握與處理
(二)對瀆職犯罪與普通刑事犯罪交織、關聯情形的把握與處理
(三)對行為人的同一行為涉及貪污賄賂類罪和瀆職類罪情形的把握與處理
(四)對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領導涉嫌貪污賄賂類罪和瀆職類罪情形的把握與處理
第二節(jié) 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特點、趨勢在偵查中的把握和運用
一、強化初查,夯實偵查
(一)公開與保密相結合,做細做強初查
(二)初查活動要解決的問題和應實現的目的
二、普遍推行“一案多查”,切實提升偵破能力和犯罪實刑率
(一)依靠“一案雙查”辦法,切實提高反瀆案件質量,解決實刑率低的問題
(二)以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偵查為基礎,重視發(fā)揮案多查“機制作用”三輪驅動
第二章 經濟民生領域具體瀆職行為性質的甄別與確定
第一節(jié) 對瀆職類犯罪中所涉及的具有普遍意義行為的把握與處理
一、對“國家行政管理職權”行為的辨識與把握
(一)“四類人員”與國家機關及其在編工作人員所從事的“公務”范圍與內容的區(qū)別較大
(二)社會單位、組織內部行政管理與國家事務“行政管理權”在實質內容、根本性質上存在較大差異
二、對瀆職類犯罪中所涉及的“委托”的理解與把握
(一)對瀆職類犯罪中“委托”的準確理解與把握
(二)正確理解“委托”應當注意的問題
第二節(jié) 對經濟民生領域具有典型意義瀆職行為的把握與認定
一、涉嫌瀆職行為罪與非罪的底線把握
(一)運用法定違紀、違法犯罪的實質區(qū)隔標準衡定罪錯過失
(二)不懂業(yè)務能否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免責理由
二、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此罪與彼罪的甄別與確定
(一)對具體行為貌似多類罪行交織情形的區(qū)分與處理
(二)對兼具濫用職權與玩忽職守兩大罪名情形的區(qū)分與處理
三、經濟民生領域特有瀆職犯罪罪名的準確把握與認定
(一)對國家機關工作(國有公司)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把握與理解
(二)對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構成要件的理解與把握
(三)對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主體的甄別與處理
四、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疑難復雜問題的把握與處理
(一)準確區(qū)分、認定及處理“一事不兩罰”情形
(二)新法條不斷涌現背景下的“從舊兼從輕”原則的把握與運用
(三)特定條件下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的把握與處理
(四)對監(jiān)管部門(特定職責人員)向社會(人員)外包“執(zhí)法權”行為性質的甄別與認定
第三章 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疑難復雜問題舉要與破解
第一節(jié) 對瀆職犯罪構成中主要潛在要求和條件的理解與把握
一、是否“明知”事關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
(一)主客觀綜合認定方法之釋義
(二)“明知”在區(qū)分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過程中的具體運用
二、對“徇私舞弊”因素的理解與把握
(一)對“徇私”之“私”的理解與把握
(二)對徇私枉法罪中的“徇情”的理解與把握
(三)對“舞弊”實質的理解與認定
第二節(jié) 對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構成必備節(jié) 點的把握與理解
一、對涉嫌行為人“特定職責”的把握與處理
(一)行為人是否明知自己特定職責即是否存在主觀故意對瀆職犯罪成立與否至關重要
(二)甄別具體行為是國家行政管理事務或其他事務以確定“特定職責”之有無
(三)職權職責存疑、主觀故意與實際損失均不存在的情形下犯罪不成立
(四)涉及特定職責行使具體涉嫌行為要與引發(fā)后果的確切行為相吻合
(五)行使職責涉嫌行為的節(jié) 點要與特定職責存續(xù)的時間段相對應
(六)行為人存在多種特定職權職責的情形下要甄別確定其利用了何種職責
(七)兼有監(jiān)管和被監(jiān)管雙重身份人員涉嫌瀆職行為的把握與處理
二、經濟民生領域疑難復雜刑法意義上因果關系的把握與處理
(一)涉嫌行為與危害后果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般構成濫用職權罪
(二)涉嫌行為與危害后果之間存在間接因果關系的般構成玩忽職守罪
(三)對因果鏈條(因外部因素介入)持續(xù)與中斷狀態(tài)所引發(fā)后續(xù)問題的甄別與處理
(四)對實施特定職責過程中“監(jiān)督過失性”行為所涉因果關系的把握與處理
三、對經濟民生領域涉嫌瀆職行為危害后果的把握與難點破解
(一)對瀆職行為所造成經濟損失的理解與把握
(二)對認定瀆職行為所造成經濟損失的實戰(zhàn)把握與操作
(三)瀆職行為所致經濟損失所涉其他疑難復雜問題的處理
四、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所涉疑難復雜問題的破解
(一)涉嫌行為不符合特殊瀆職罪名犯罪構成要件情形的處理
(二)根據具體情況從有利于偵查破案出發(fā)靈活適用法條確定貪瀆罪名
(三)對領導和下級就同一涉嫌犯罪事實刑事責任承擔的把握與處理
(四)對不同部門、不同環(huán)節(jié) 人員就同一涉嫌犯罪事實刑事責任承擔的把握與處理
(五)對行為人因不能“預見”而沒有履職等主觀缺失情形的把握與處理
第四章 經濟民生領域瀆職犯罪偵查模式發(fā)展趨勢前瞻與偵破方法探索
第一節(jié) 發(fā)揮信息化辦案機制在偵查破案中的實質作用
一、信息化破案應成為改革創(chuàng)新舉措和偵破能力提升之首選
(一)大數據時代信息化辦案體系要走新路子,邁入新境界,成為辦案主打
(二)充分發(fā)揮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反瀆破案中的作用
二、結合反瀆案件特點,把“以事立案”制度落到實處
(一)依靠“以事立案”機制把反瀆偵查真正做成自主性、控制型偵查
(二)“以事立案”在反瀆偵破活動中的有效做法之舉要
第二節(jié) 查辦經濟民生領域典型案件的方法技巧
一、查辦為社會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類瀆職犯罪案件的做法
(一)以“原案”為基礎,密切追蹤,掌控線索,主動出擊,抓住關鍵
(二)巧施對策快速突破,斗智斗勇深挖細查,智慧破案
(三)理出線索,扎實初查,靠證據讓犯罪嫌疑人“四面楚歌”、成為孤島
二、依據反瀆案件和偵查特質,采取不同對策和辦法,獲取、固定客觀證據以偵破犯罪
(一)把握不同罪名特質,做好外圍證據獲取,強化對策運用
(二)摸查扯線,查詢鎖證,明察暗訪,施謀用計
(三)抓住涉嫌關鍵節(jié) 點或關鍵證據做文章,講究偵查藝術,精雕細琢
三、充分發(fā)揮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在職務犯罪偵查破案中的作用
(一)運用“信息大數據”工作法開展精細化初查、系統(tǒng)化破案
(二)運用衛(wèi)星圖片恢復歷史原貌,打破“僵局”,查獲貪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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