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尋建筑倫理》收錄這些論文時,并沒有按照時間順序排列,而是按照內容或主題進行劃分?;诖耍蹲穼そㄖ惱怼贩譃閮纱蟛糠?,第一部分追尋的是建筑倫理,第二部分追尋的是城市倫理。實際上,無論中西,“建筑”都是一個多義詞,有多種含義。它既是一個名詞,表示建造活動的成果或被建造的對象——即建筑物和建筑藝術,又可以是一個動詞,表示人類的建筑過程、建筑行為或建造活動。同時,當代西方建筑學的概念在不斷擴展,不僅園林和景觀涵蓋其中,甚至延伸至整個城市空間層面。因此,對建筑的認識和理解還可以擴展到更廣義的層面,即吳良鏞先生所提出的“廣義建筑學”層面,“通過城市設計的核心作用,從觀念和理論基礎上把建筑學、地景學、城市規(guī)劃學的要點整合為一”(《北京憲章》)。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城市倫理也是廣義的建筑倫理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