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一章 直接民主主義革命論 /001
導 言 /001
《建國方略》(1917—1919年) /006
《在廣東省教育會的演說》(1921年) /031
《中國國民黨改組宣言》(1923年) /042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1924年) /043
《三民主義》(節(jié)錄)(1924年) /054
《北上宣言》(1924年) /072
《建國大綱》(1924年) /076
《國事遺囑》(1925年) /079
《國民政府組織法》(1925年) /080
第二章 從邊緣到主流:直接民主主義革命論的勝利 /081
導 言 /081
《為國民革命軍出師宣言》(1926年) /085
《訓政綱領》(1928年) /088
《國民政府組織法》(1928年) /089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1年) /090
《立法院組織法》(1933年) /096
《行政院組織法》(1932年) /099
《司法院組織法》(1928年) /101
《考試院組織法》(1933年) /103
《監(jiān)察院組織法》(1933年) /105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1936年) /107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說明書》(節(jié)選)(1940年) /121
《中國國民黨抗戰(zhàn)建國綱領》(1938年) /126
第三章 自由主義的憲制思潮 /130
導 言 /130
《人權與約法》(1929年) /133
《我們什么時候才可有憲法?(對于〈建國大綱〉的疑問)》
?。?929年) /138
《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節(jié)選)(1929年) /144
《制憲不如守法》(1933年) /147
《論人權》(節(jié)選)(1929年) /151
《論思想統(tǒng)一》(1931年) /157
第四章 另一種革命論:
中國共產黨的憲制理論與實踐 /165
導 言 /165
《中國共產黨綱領》(1921年) /168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大會宣言》(1923年) /170
《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1925年) /171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節(jié)選)(1925年) /176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年) /196
《抗日游擊戰(zhàn)爭的戰(zhàn)略問題》(節(jié)選)(1938年) /200
《發(fā)刊詞》(1939年) /212 《新民主主義論》(節(jié)選)(1940年) /222
《陜甘寧邊區(qū)施政綱領》(1941年) /258
《陜甘寧邊區(qū)憲法原則》(1946年) /262
第五章 多元制憲路線及其破產:
“四六年憲法”前后 /264
《國民參政會憲政期成會五五憲草修正案》
(“期成憲草”)(1940年) /268
《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1943年) /282
《中美關于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
?。?943年) /283
《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1945年) /286
《在抗戰(zhàn)勝利中的緊急呼吁》(1945年) /288
《中共中央對目前時局宣言》(1945年) /291
《論聯合政府》(節(jié)選)(1945年) /293
重慶談判前蔣介石與毛澤東的來往電文(1945年) /332
《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雙十協(xié)定”)
?。?945年) /335
《政治協(xié)商會議憲草修改項原則》(1946年) /339
《和平建國綱領草案》(1946年) /342
《和平建國綱領》(政治協(xié)商會議施政綱領)(1946年) /347
《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 /353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8年) /372
第六章 流亡的“民國憲法之父”:
張君勱的精神遺產 /374
導 言 /374
《國家為什么要憲法》(1946年) /378
《吾國憲政何以至今沒有確立》(1946年) /386
《人權為憲政基本》(1946年) /396
《國民大會問題》(1946年) /408
第七章 多元制憲路線的恢復:
《共同綱領》與“五四年憲法” /420
導 言 /420
《將革命進行到底》(1948年) /422
《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 /429
《中央關于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
和確定解放區(qū)司法原則的指示》(1949年) /440
《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44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1949年) /447
《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453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五四年憲法”)(1954年) /463
附錄:中國近代憲法學著作目錄表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