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分上、下、續(xù)編,于乾隆時期又增加了后編。上編有《正律審音》和《旋宮起調》兩章,論述歷代有關十二律損益相生之說,總以復古為歸宿。下編《和聲定樂》章,詳細說明排簫、簫、笛、笙等14種樂器的形制構造的變化和發(fā)音的特點。續(xù)編介紹歐洲樂理知識,是最早介紹歐洲樂理知識的漢文著作。本書東西并蓄,既集合了前代的樂律精華,又成為西洋樂理輸入中國之濫觴,是研究清代樂制及其文化思想的重要文獻??滴跤茪J定的《律呂正義》主張推行十四律,海內外學者歷來褒乏不一。但是,正如楊蔭瀏先生所說:“因復古運動本身的刺激而產生出來的音樂著作,其見解雖有時未必可取,但因所作考古工夫,每是相當廣博,所以,它們所留給我們的考古材料,往往極為豐富。除去了其中一些片面的論斷以外,它們往往是很有價值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