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樹全,吉林省農安縣人,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庭長。1983年畢業(yè)于綏化師范專科學校,1989年調入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2012年3月任副庭長,2014年11月任庭長。被評選為2009年度"感動吉林"十大人物;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范法官"稱號;2012年12月4日,榮獲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別貢獻獎"?;鶎臃ü僖虻詷淙緦W習,牢固樹立"人民法院,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也是群眾工作部門;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眾工作者"的理念,在感情上貼近群眾,在思想上尊重群眾,在行動上深入群眾。樹立情系民生的公仆意識、服務群眾的工作意識,切實克服能力不強等問題,增強與群眾的感情,改進司法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能力,解決實際問題。本書作者多次實地采訪、調研,將模范法官翟樹全的先進事跡在書中詳盡展現(xiàn),體現(xiàn)其獨特的糾紛審理模式及對法官職責的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