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廉J.墨菲;約翰L.奧科特;保羅C.萊姆斯威廉J.墨菲,新罕布什爾大學(UNH)法學院商業(yè)與技術法研究生項目(即從前的富蘭克林皮爾斯法律中心,是美國知識產權頂*學院之一)的法學教授和主席。墨菲與他人共同創(chuàng)建了“UNH法學院知識產權估值研究所(UNHLaw'sIntellectualPropertyValuationInstitute)”,目前擔任該所的主任。從法學院畢業(yè)之后,在進入哈佛商學院繼續(xù)深造之前,墨菲擔任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競爭處的反壟斷辯護律師。在哈佛商學院期間,他參與創(chuàng)建了一家教育軟件公司和一家全球藥物臨床試驗公司。他曾在哈佛的“ExtensionandtheRadcliffeSeminarsPrograms”項目和波士頓馬薩諸塞大學的管理學院為大學生和研究生授課。他是達特默斯學院的經濟學客座教授,是愛爾蘭科克大學的福爾布萊特獎學金獲得者。在加入UNH法學院之前,他是知識產權法律事務所“Frankel,MurphyandOgden”的創(chuàng)立合伙人。他是“R&DCooperationamongMarketplaceCompetitors(Quorom,1990)”一書的作者。墨菲曾獲得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迪金森法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并擁有哈佛大學研究生商學院的碩士和博士學位。 約翰L.奧科特,“教員研究(FacultyResearch)”的副主任,是新罕布什爾大學法學院的法學教授。奧科特與他人共同創(chuàng)建了“UNH法學院知識產權估值研究所 (UNHLaw'sIntellectualPropertyValuationInstitute)”及其“國際技術轉移研究所(InternationalTechnologyTransferInstitute)”(它是一家專業(yè)研究與咨詢中心,致力于通過提升政府投資的創(chuàng)新從大學或研究機構向商業(yè)領域流動來幫助世界各國促進經濟發(fā)展)。奧科特是“影響中國創(chuàng)新未來:過渡中的大學技術轉移(ShapingChina'sInnovationFuture:UniversityTechnologyTransferinTransition)”(ElgarPublishing,2010)的作者。在進入UNH法學院之前,奧科特在硅谷的RobertsonStephens擔任技術投資銀行家,在紐約和巴黎的Shearman&Sterling律師事務所擔任資本市場律師。奧科特具有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法學博士學位。 保羅C.萊姆斯,“Devine,Millimet&Branch,P.A.inManchester,NewHampshire”律師事務所的股東。萊姆斯的知識產權業(yè)務主要集中于進行專利申請、起草非侵權意見和許可技術。他也調解涉及知識產權的爭端,是美國地方法院調解專家組成員。萊姆斯也在涉及知識產權的私募和其他融資中代表公司和風險投資人。萊姆斯是列于“超級律師(SuperLawyers)”的首位新罕布什爾州知識產權律師,也被列于知識產權領域伍德沃懷特美國*佳律師(WoodwardWhite's BestLawyersinAmerica),是新罕布什爾律師協(xié)會知識產權部(IntellectualPropertySectionoftheNewHampshireBarAssociation)的創(chuàng)始人和前主席。他勇于競爭,不墨守成規(guī)。萊姆斯擁有密歇根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