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是根據(jù)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設立的知識產權審判專門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辦公地點在北京市海淀區(qū)彰化路18號。 北京知產法院的成立貫徹了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突出了主審法官、合議庭的主體地位,實現(xiàn)“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二是實行人員分類管理,人員分類分為司法行政人員、主審法官和包括法官助理、技術調查官、書記員和司法警察在內的司法輔助人員。三是主審法官均由廣泛參與的法官遴選委員會考核選拔產生。四是內設機構按照精簡原則壓縮,實行扁平化管理,業(yè)務庭只設庭長,減少了管理層級。五是受理案件類型多、難度大、影響廣,包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中技術類案件比例大,專屬管轄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是全國知識產權案件的中樞,直接關系到我國知識產權的質量、數(shù)量與授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