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藏法律大詞典》的編纂和修訂工作中,遵循了以下宗旨: 第*,以詳細快捷地檢索目錄為指引成就詞典方便實用的特性。本詞典在保持各法典、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guī)獨立性與完整性的前提下,實現(xiàn)詞條與譯釋精準快速鏈接,方便讀者快捷、準確地尋找所需詞條。 第二,以全面準確收錄為基點,力求提供足夠豐富的法律詞條供讀者查詢借鑒。本詞典收錄現(xiàn)行憲法性法律、刑法、民法等部門法及西藏自治區(qū)地方性法規(guī)、相關法制史詞條7758個,基本能夠滿足藏區(qū)法律實務工作者查閱之需,亦可為漢藏法律雙語理論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參考。 第三,以普遍適用為原則,兼顧西藏地方特點進行釋義。法律的普遍適用性決定了法律詞典在進行詞條解釋時必須力求為法律人所認可,因此在詞條的漢語釋義中我們始終遵循采用通說定義,對部分存在多個義項的詞條,取常見義項或進行限定性說明。詞條的藏文解釋則以衛(wèi)藏方言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