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建偉朱建偉,陜西戶縣人,國家法官學院副研究員,北京市法學會法律文化分會理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聯合會委員。1999年就讀于西北政法學院,2003年獲西北政法學院學士學位,2008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作者長期從事法官培訓綜合管理、科研管理、司法案例研究等工作,致力于中國傳統法制、法律思想及民間宗教、邪教問題研究。參與中央防范邪教辦公室“懲治邪教相關法律問題研究”課題,任《懲治邪教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副主編,獨立承擔“中國古代邪教的形態(tài)與治理”課題研究。在《人民法院報》《法律適用》《京師法律評論》《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法官與法治(論叢)》等報刊、叢書發(fā)表《傳統法治與現代法治》《中國古代司法官培養(yǎng)制度的特征》《新中國十年董必武法治思想探析》《清末的近代*一次法官考選》《人治的傳統與法治的信仰》《與秦人的法治精神》等學術論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