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誠信,男,1973年生,山東省嘉祥縣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科帶頭人。1994年起任教于吉林大學法學院,2004年任教授,2005年任博士生導師;2007年至2010年任寧波大學“甬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吉林大學法學學士(1994)、民法學碩士(1998,師從崔建遠教授)、法理學博士(2002,師從張文顯教授),英國牛津大學法律系博士后研究(2003.10—2004.10,師從J. W. Harris教授)。曾在倫敦大學經(jīng)濟學院(LSE)(2000.9—2001.9,師從J. E.Penner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2014.8—2015.9,合作教授為Henry Smith)做研究學者,在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任教(2003.8—2004.3)以及臺灣地區(q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10.11—2011.2)做訪問教授。代表性作品有“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庫”《現(xiàn)代權利理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從法律原則到個案規(guī)范——阿列克西原則理論的民法應用》(《法學研究》2014年第4期)、《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立法解析與邏輯證成》(《中國法學》2009年第4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