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情況看,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擴大化、程序不規(guī)范、補償不合理等制度瑕疵引發(fā)的社會問題比較突出。需要進一步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范圍,細化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本書深入研究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立法宗旨,按照“三個有利于”的原則界定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原則;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規(guī)定,對房屋征收的范圍、補償標準、評估辦法和征收與補償的程序設定等進行了深入剖析。同時,在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效果評價的基礎上,結合全國典型城市征收實務和地方立法的經驗,提出了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制度完善和立法修改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