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原論(120年紀念版 套裝上下冊)》作者自30年代中期起,曾在國內多所高等院校教授羅馬法課程,初時承蒙路式導學長的鼓勵及給予各種方便,自撰講義。解放以后,改行遷居,歷經風雨,多賴呂生榮、周一煊同志的協助和收藏,除筆記外,大部分有關文獻、專著和手稿,幸能保存至今。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迎來了法學界的春風,自1980年起,作者相繼應邀到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和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講學,在全國率先恢復試講羅馬法,并鉛印提要,供同學們參考和內部交流。部分內容有所擴散。1983年,安徽大學法律系舉辦羅馬法學習班,部分兄弟院校選派中青年教師參加,由作者主講,曾試圖與同學們一起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對羅馬法做比較全面深入的探討,遇有疑難問題,即查對資料,共同研究,予以解決。為了使羅馬法這一世界性的寶貴文化遺產能在國內重放光彩,為我所用,經同學們倡議,將講課的錄音和筆記分工整理出書,期能拋磚引玉。1987年,安徽大學將該稿報經審批,列入國家教委的科研項目,定名為《羅馬法原論》。為了加速本稿的整理工作,成立了由當時法律系主任汪漢卿、民法教研室主任劉書鑄(1988年由金天星同志接任)、教師史際春、王源擴等同志和作者參加的五人小組,對工作做了調整和具體部署:陳炯同志負責整理“總論”,肖淑惠同志負責整理“人法”,劉書锜同志負責整理“物權”,龍斯榮同志負責整理“繼承”,張和光同志負責整理“法律行為”和“債的消滅”,史際春同志負責整理“債的發(fā)生、保全和移轉”,王源擴同志負責整理“訴訟法”,并由史際春同志進行全面加工,經作者修改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