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共九章、三十九條,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系列重大問題,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依據是黨章、憲法和有關法律,闡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質、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原則等重大問題。二是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規(guī)定了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等重大職權,以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等。三是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規(guī)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決策和執(zhí)行、監(jiān)督和責任等制度。 《條例》的生命和專業(yè)在于實施。學習貫徹和落實《條例》,一要抓好學習培訓。我們要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認真組織學習,開展專題培訓;采取各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政法戰(zhàn)線黨員干部全面準確掌握《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強組織實施。我們要切實履行《條例》規(guī)定的職責任務,推動新時代政法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