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認勞動關系
1社區(qū)工作者與其所屬街道辦事處之間構成勞動關系
——陳某林訴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政府太陽宮地區(qū)辦事處勞動爭議案
2符合勞動法律關系內涵的用工關系應當認定為勞動關系
——江蘇澳吉爾生態(tài)農業(y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曾某峰確認勞動關系案
3個人將工程建筑行業(yè)資格證掛靠獲利的,若實際并未向單位提供勞動,應認定為個人與單位之間不成立勞動關系
——湯某生訴四川省國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案
4股東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與該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戶某訴北京素裹繁衣服裝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
5網絡共享經濟下網約車勞動關系的確認
——蘇某重訴北京易快行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
6社保掛靠是否能認定為建立勞動關系
——廈門市老虎山新材料有限公司訴陳某勇勞動爭議案
7使用“工資”字樣是否一定為勞動關系
——劉某訴北京騎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8建設工程違法轉分包情形下事實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訴許某確認勞動關系案
9經銷商為銷售人員代發(fā)工資的,能否據此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董某娟訴山東新星集團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案
10承包關系與勞動關系的根本區(qū)別是雙方是否具有從屬性
——陸某強訴珠海市連灣社區(qū)居民委員會確認勞動關系案
11關聯(lián)企業(yè)混同用工情況下用人單位的認定標準
——李某云訴常州寶佳針織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案
12用人單位需對非全日制用工性質承擔重要舉證責任
——北京呈色結構服飾有限公司訴龐某勞動爭議案
13事業(yè)單位編制外人員的人事關系認定
——朱某佟訴首都醫(y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yī)院人事爭議案
二、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14用人單位無權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北京旺旺食品有限公司訴王某輝經濟補償金案
15勞動合同重要內容變更“默示推定”原則的適用
——嘉立德(廈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宋某才勞動爭議案
16調崗至存在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崗位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
——江陰挪賽夫玻璃鋼有限公司訴顧某峰經濟補償金案
17續(xù)簽勞動合同降低勞動條件的認定
——穆某亭訴北京市銀山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
18醫(yī)師違反服務期約定醫(yī)院要求其返還在職研究生期間勞動報酬的不應予以支持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七四醫(yī)院訴李某勞動爭議案
19對“勞動合同確實無法繼續(xù)履行”的認定
——聯(lián)聯(lián)新產業(yè)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訴費某佳勞動爭議案
20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適用
——戴爾(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邵某勞動爭議案
21未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的效力認定
——王某永訴恩梯梯通信系統(tǒng)(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勞動爭議案
22調崗調薪的合意基礎分析
——北京大風車教育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訴魏某勞動爭議案
23未經勞動者同意的公司內部會議紀要不得擅自變更工時制度
——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鄭某雄勞動爭議案
三、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2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享受新農合養(yǎng)老保險能否視為勞動合同終止事由
——浙江興土橋梁臨時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訴彭某明確認勞動關系案
25單位以公告形式解除勞務合同應堅持確有必要和謹慎適用原則
——湯某生訴南京建通官塘水泥有限公司勞務合同案
26“負面曝光”的勞動失職行為的性質認定
——國某訴北京某某客運公司勞動爭議案
27懷孕時協(xié)議解除勞動關系的效力認定
——朱某訴廣州某電子公司勞動合同案
28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書的效力及重大誤解情形的審查
——林某桂訴華睿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勞動爭議案
29勞動合同是否解除應對雙方實際行為均進行法律評價
——馮某忠訴寶雞市石油礦山機械配件廠勞動爭議案
30勞動關系解除后的后合同義務的范圍
——童某雷訴北京中科聯(lián)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31勞務派遣單位解除與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必須有據可依,否則即屬于違法解除,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倍賠償金
——上海永久自行車有限公司訴陳某、丹陽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32未經合法程序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能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
——陳某平訴武漢新業(yè)商品砼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
33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債務較多、不良征信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濱??h公安局訴姜某豐勞動爭議案
34勞動者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認定標準
——丁某梅訴上海新型建材巖棉大豐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案
35用人單位自身亦應遵守該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處罰程序,且作出的處罰應與勞動者的崗位職責相匹配
——北京佳某福商業(yè)有限公司良鄉(xiāng)店訴高某勞動爭議案
四、追索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
36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工作調動補償金或賠償金如何計算
——劉某榮訴巍然屹立服裝服飾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37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加班費認定
——馬某超訴中國華冶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38分公司注銷后繼續(xù)提供勞動,總公司應支付勞動報酬
——四川星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訴王某福勞動爭議案
39工作時間包含值班、休息時間的特殊崗位勞動者加班事實和加班工資的認定
——南昌恒興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青山湖分公司訴聶某平勞動爭議案
40適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保障關聯(lián)公司混同用工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廣州市新寬聯(lián)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訴廣州市新泛聯(lián)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李某珍勞動爭議案
41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證據而拒不提供的,應依法推定加班事實成立
——韓某訴北京市均豪物業(y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勞動合同案
42勞動者自動離職后無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胡某林訴乳源瑤族自治縣名瑤酒店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43用人單位以原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原合同約定條件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者有權拒絕續(xù)訂,并有權主張經濟補償金
——戴某昌訴無錫申達電機有限公司經濟補償金案
44公司股東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欠薪的證明責任
——葉某訴廣西金瑤山農業(y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五、競業(yè)限制
45互聯(lián)網平臺經濟下的競業(yè)限制行為認定
——北京市東城區(qū)學而思培訓學校訴安某勞動爭議案
46技術人員自愿簽訂競業(yè)限制條款應當履行合同約定
——張某亮訴常州鑫仁超聲波設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47競業(yè)限制違約金調整的考量因素
——趙某訴北京市海淀區(qū)樂加樂培訓學校勞動爭議案
48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和競業(yè)限制義務的認定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閆某東訴北京中天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49用人單位解除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應明確通知勞動者,解除通知送達勞動者之日起無需承擔補償義務
——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訴柴某偉競業(yè)限制案
六、工傷保險與社會保險
50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因工致殘者是否應當繼續(xù)享受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吳某光訴上海錦悅家具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案
51未經依法清算注銷公司后股東對職工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承擔問題
——寇某昌訴劉某豐勞動爭議案
5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應對職工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俞某鑫訴莆田市涵江區(qū)私立銀河學校勞動爭議案
53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而導致醫(y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認定
——深圳市玉禾田物業(yè)清潔管理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訴廖某澤勞動爭議案
54單位因掛靠關系而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情形下不存在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邏輯前提
——淄博馳程運輸有限公司張店分公司訴李某新勞動爭議案
55私了協(xié)議是否對工傷待遇有效
——北京戮力達停車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朝陽分公司訴王某虎勞動爭議案
七、勞動爭議仲裁
56如何認定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仲裁時效的起算點
——謝某奇訴北京北內柴油機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案
57勞動關系轉為勞務關系的,勞動報酬仲裁時效何時起算
——北京倪氏海泰餐飲有限公司訴趙某香勞動爭議案
58勞動爭議案件訴裁程序對接
——北京一路平安汽車救援服務有限公司訴劉某光勞動爭議案
59勞動仲裁中的自認事實在訴訟中的效力
——李某立訴常德金仙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確認勞動關系案
八、其他
60勞動合同中的締約過失責任承擔
——趙某訴北京麗貝亞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
61借調期間競崗任職不產生原勞動關系的變動
——朱某勇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62勞動合同解除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協(xié)議的認定
——陳某訴北京航天航嘉管業(yè)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63勞動者履職中因受網絡詐騙造成單位損失如何賠償
——北京鴻達飛揚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訴杜某勞動爭議案
64破產企業(yè)營銷職工業(yè)務費不能作為職工債權優(yōu)先清償
——陳某星訴無錫市滬安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破產職工債權確認案
65新金融產業(yè)模式下用人單位制定的激勵性提成制度在給付條件上應如何進行定位與判斷
——周某訴無錫金投通商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案
66因用人單位行使用工管理權引發(fā)的股權激勵爭議屬于勞動爭議
——文某訴博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67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高管是否應遵守考勤制度
——文思海輝技術有限公司訴符某勞動爭議案
68員工入職不滿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如何認定
——東莞市道滘天洋模具加工店訴李某勞動合同案
69帶薪年休假的決定和豁免
——溫某明訴安華高半導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分公司勞動爭議案